一、《方案》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乌兰察布市作为自治区欠发达地区之一,随着近年来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中小微企业数量及质量都有了大幅提升。地区经济增长、税收、人员就业等成效显著,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依然较为突出。为缓解这一现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资规〔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及融资需求实际情况,从依托企业、面向企业、服务企业出发,经多方调研,意见征求,我们起草出台了《方案》,以满足我市广大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弥补企业无抵押或轻抵押融不到资的不足,最大程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方案》重点及亮点内容
一是《方案》明确了政府专门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企业“过桥”资金,有效解决了企业过桥资金压力的问题;
二是《方案》重点解决的是企业轻抵押和无抵押融资难的问题;
三是《方案》明确了代偿时限,消除了合作银行不敢放和不愿放的顾虑,为企业融资提供了保障;
四是《方案》明确了政府与合作银行风险分担比例,更好的起到了双方平等、共赢的合作理念,同时增强了业务开展的责任;
五是《方案》明确了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深化“助保贷”工作领导小组,且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方案》共分为三大部分、八个具体内容,在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地区经济增长上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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