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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17:26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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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4-83051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及时、准确为原则,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扎实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政务公开进度,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我局加强各类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扎实做好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工作。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68,年度总浏览量达到2574次;政府信息公开3条,年度总浏览量达到1116次;乌兰察布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79条,年度总浏览量达到8000余次,较上年有大幅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2021年,在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一栏中,更新了单位简介、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和2020年度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开了《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访事项统筹实地督查工作的规定》《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网络信访科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及整改工作,进一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具体承办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确认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形成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仍存在以下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够熟练,存在时间节点把握不准等问题。二是报送的质量还不够高,存在有时未通过审核的现象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持续推进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文字能力和水平,做到信息准确、精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是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涉及收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同时,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结合我局信访工作要点,制定了《乌兰察布市信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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