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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信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5:28 作者: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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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474-830511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信访局、自治区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及时、准确为原则,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扎实做好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政务公开进度,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我局加强各类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扎实做好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工作。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219,年度总浏览量达到26631次;政府信息公开6条,年度总浏览量达到847次;乌兰察布信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90条,年度总浏览量达到44648余次,较上年有大幅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处理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办理,无迟办、漏办现象,所受理申请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2年,在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一栏中,更新了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和2021年度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开了国家信访局印发的《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办法》《国家信访局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其中“乌兰察布信访”微信公众号2022年发布信息186期89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具体承办人、分管领导逐级审核后,确认公开信息是否涉密,能否公开,形成层层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仍存在以下2个方面的问题。一主要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缺少新闻发布会解读;二是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开展不够,应及时进行公开征集意见;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持续推进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文字能力和水平,做到信息准确、精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增加更多形式丰富的解读方式。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存在收费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同时,认真研究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办字〔2022〕30号结合我局信访工作要点,制定了《乌兰察布市信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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